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 教师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师通〔2020〕2号

各单位(含国重、体育部)党委、党总支:

为加强教师理论学习培训,提升教师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,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,现就做好本学期教师理论学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,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根本,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关键,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的,引导广大教师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成为新时代“四有好老师”和“四个引路人”。

二、学习内容及安排

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各单位要落实好每月一次(半天)教师集中理论学习制度。学校定期制定学习计划,各单位根据计划自行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培训。

本学期主要学习内容和安排如下:

(一)学习时段

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

(二)学习内容

1.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(见附件1),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,切实领会抗疫战争中积累的重要经验、收获的深刻启示,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、丰富发展。 

2. 深入学习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》,引导教师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上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。

3.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指示精神,推动教师知史爱党、知史爱国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。

4. 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张桂梅同志学习的通知》要求(见附件2),学习张桂梅同志坚守初心的崇高品格、爱岗敬业的高尚师德及无私奉献的至诚情怀。

5. 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》(见附件3),认真学习领会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寄语精神。

6. 后续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。

三、学习要求

1. 坚持全员覆盖、突出重点、科学统筹、合理安排。除学校统一安排外,各学院可拟定具体学习计划,保证每月至少一次(半天)教师集中理论学习。

      2. 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,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,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,使用好学习强国等应用程序,创新方法,注重实效。

3. 请各单位做好学习记录,注重收集、总结、提炼培训工作中的特色亮点、举措、经验做法、优秀案例等,于12月下旬将本学期学习情况总结报送至教师工作部。

  

  党委教师工作部

2020年9月22日

        

北京交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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